服務條款

堆堆創作媒合平台 使用者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1 日

前言

感謝您使用堆堆創作媒合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或「堆堆」)。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係由堆堆之營運者 觀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您(以下簡稱「使用者」)之間,就本平台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所訂立之法律協議。

請您在使用本平台前仔細閱讀本條款之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標示之條款、免責條款、責任限制條款及管轄法院之約定。一旦您完成註冊、點擊同意或開始使用本平台服務,即視為您已閱讀、充分瞭解並同意受本條款之全部約束。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在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之陪同下閱讀本條款,並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後方得使用本平台。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本平台時,視為同時同意受本條款之拘束。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本平台之使用者。

本條款依中華民國(台灣)相關法律訂定,包括但不限於《民法》、《著作權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電子簽章法》等。

第一條 定義

於本條款中,下列名詞具有以下含義:

「本平台」:指堆堆創作媒合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網站(duidui.app)、行動應用程式、應用程式介面(API)及所有相關延伸服務。
「本公司」:指本平台之營運主體觀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者」:指所有在本平台上註冊或進行任何操作之自然人或法人,包含委託方與創作者。
「委託方」:指在本平台上發布創作需求、委託創作者進行創作之使用者。
「創作者」:指在本平台上提供創作服務、承接委託製作作品之使用者。創作者與本平台之關係為服務中介關係,非僱傭或承攬關係。
「委託案」:指委託方在本平台發布,包含需求描述、價格、授權範圍、交付期限等內容之創作請求。
「成品」:指創作者依據委託案完成交付之最終創作作品,包含但不限於圖像、插畫、設計圖、文字稿、影音作品及其他創作成果。
「進度稿」:指創作過程中提交之草稿、線稿、色稿、分鏡稿等階段性作品。
「委託費用」:指委託方與創作者自行議定之最終定價,本平台不干涉之。
「平台手續費」:指本平台依據委託費用向創作者收取之服務費用。
「擔保金」:指委託方於委託成立時依規定預先存入本平台第三方信託帳戶之款項,用以確保交易安全。
「第三方信託帳戶」:指本公司與金融機構合作設立,專用於保管使用者款項之信託專戶,確保款項與本公司自有資金分離。
「不可抗力事由」: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且無法克服之客觀情況,包含但不限於天災、戰爭、政府行為、法令變更、網路中斷、大規模疫情等。

第二條 服務內容與範圍

2.1 本平台為創作委託之網路媒合服務提供者,服務內容包含:

委託案之發布、搜尋、媒合與展示。
委託方與創作者間之通訊、檔案傳輸與進度管理。
交易爭議之平台調解服務。
使用者評價與信譽管理系統。
其他本平台公告之服務項目。

2.2 本平台與金融機構或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提供擔保金之代收、保管及撥付服務。

2.3 本平台僅提供媒合與交易輔助服務,委託方與創作者間之委託契約,係由雙方直接成立,本平台並非委託契約之當事人。本平台不介入雙方之定價協商,亦不就雙方交易之標的或結果負有消費者保護法所定事業之義務。

2.4 本平台有權依營運需要新增、修改、暫停或終止任何服務項目。

第三條 帳號申請與資格

3.1 申請資格

使用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申請帳號:

年滿十八歲之完全行為能力人;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須於註冊時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平台得隨時要求補驗;若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本平台提供之服務,使本公司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於平台上之法律行為有效。
提供真實、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包含有效電子郵件地址及聯絡資訊。
創作者帳號另須提供真實姓名(或組織名稱)、身分證明文件、有效聯絡電話、銀行帳戶等資料,並通過本平台實名審核。
具備合法使用本平台服務之能力,且未受法院或其他主管機關禁止從事相關活動。
無本平台依本條款終止帳號之紀錄,或該紀錄已逾本平台規定之再申請等待期間。

3.2 帳號使用規範

每位自然人或法人僅限申請一個帳號,禁止以不同身分重複申請或使用他人帳號。
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帳號密碼,不得將帳號轉讓、出借、出租或以任何方式交付他人使用。
使用者須啟用本平台提供之雙因素驗證機制(如經公告強制要求時)。
如發現帳號遭未授權使用或有任何安全疑慮,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平台客服。
使用者須自行對其帳號下發生之所有行為負完全責任,包含但不限於所發表之內容、所進行之交易及所產生之費用。

3.3 實名認證

創作者於申請接案前,須完成實名認證程序。
本平台有權依法律規定或反詐欺需要,要求使用者提供補充身分證明文件。
使用者資料有變更時,應於合理期間內自行更新,因未更新所生之不利益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3.4 帳號暫停、終止與記點

本平台有權在以下情況對使用者帳號採取警告、記點、限制功能、暫停使用或永久終止之處分,並得依違規情節輕重決定處分程度:

違反本條款或本平台公告之任何規定。
提供虛假資料、盜用他人身分或從事欺詐行為。
引導使用者於平台外進行交易。
創作者未按截稿日期交付成品。
委託方未經授權,將作品融入任何形式之 AI,經創作者提交發現報告。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並經本平台查證屬實之嚴重違規行為。
依主管機關命令或法院裁定辦理。
累計記點達本平台公告之上限。

違規記點大於 3 點時,平台有權暫停使用者帳號部分服務,若多次違規且勸導不聽者,平台得以暫停帳號;

對於情節重大之違規(如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詐欺、違法等),本平台得不經記點程序直接終止帳號。

第四條 創作委託流程

4.1 委託發布

委託方得於本平台公開發布徵稿或對特定創作者發起委託。委託內容應明確載明下列事項:
作品類型與需求描述
參考資料(如有)
預算範圍或固定報酬
交付期限
授權用途與範圍
修改次數及修改範圍
其他特殊要求
本平台提供標準化委託模板供委託方使用,並鼓勵使用模板以減少後續爭議。
委託方不得發布含有違法內容、侵權內容或違反公序良俗之委託。

4.2 創作者接案

創作者得自行決定是否承接委託,並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其創作方向或條件之委託案。
創作者於正式接案前,應審慎評估委託內容、期限與自身能力。
創作者接受委託並經委託方確認並完成擔保金存入後,雙方即正式成立委託契約。

4.3 階段交付

本平台採階段式交付機制。 創作者與委託方應於委託案中協商並載明交付階段(例如:草稿、線稿、完稿)及各階段費用佔比。
委託方應於創作者提交各階段作品後七日內完成確認或提出具體修改意見;逾期未回覆者,視為收受並確認通過,該階段款項依本條款撥付。
創作者不得惡意誘導委託方確認尚未實際完成之階段,違者本平台得依情節予以記點或暫停帳號。
委託方長時間未回覆(超過十日)致創作流程停滯者,創作者得申請平台介入處理。

4.4 修改條款

修改次數及範圍應於委託案中事先明確約定。
超出約定範圍之修改需求,需由雙方另行協商費用;未協商一致前,創作者得拒絕超額修改。
修改意見應具體明確;過於模糊之修改要求(如「感覺怪怪的」、「再改一下」),創作者得要求委託方補充具體說明。

4.5 交付期限與延遲

創作者應依約定期限交付各階段作品;如預見無法如期交付,應至少於期限前通知委託方並協商延期。
創作者無正當理由延遲交付逾七日者,委託方得依本條款申請退款或解除委託,且本平台可依本條款進行記點或進行處分(如暫停接案功能、降低曝光度等)。

第五條 費用、付款與稅務

5.1 費用結構

委託費用由委託方與創作者自行議定,本平台不干涉定價。
本平台向創作者收取委託費用之百分之十五作為平台手續費,其組成為:
交易媒合費:百分之五
平台維護費:百分之十
所有費用均以新台幣(NTD)計算。如以外幣支付,依交易當日匯率換算,匯率差異及相關手續費由委託方承擔。
本平台保留調整手續費率之權利,調整應於生效前至少三十日公告;調整前已成立之委託不受影響。

5.2 擔保金機制

委託成立後,委託方須於七十二小時內存入全額委託費用作為擔保金,逾期尚未繳款,平臺將自動取消訂單。
擔保金存入本平台與金融機構合作設立之第三方信託帳戶,與本公司自有資金分離保管。
擔保金於委託方確認成品且無爭議後,將扣除手續費存入創作者平臺帳戶中,創作者可於本平台點選提領,於七個工作天內撥付予創作者。
委託方逾期未存入擔保金者,本平台得通知創作者暫停或終止該委託。

5.3 退款政策

草稿尚未提交前取消:委託方得申請全額退款。
創作者開始製作後取消:依已完成階段比例計算退款金額,未完成部分退還委託方,平台將收取創作者已完成階段之委託費用百分之十五手續費。
創作者未依約交付:委託方得申請全額退款。
雙方合意解除:依雙方協商結果辦理。
退款透過原支付方式退還,處理時間約為五至十個工作天,惟實際到帳時間依發卡行或金融機構作業時間為準,本平台對前述時間不負保證責任。

5.4 稅務事項

創作者所取得之報酬為勞務報酬所得,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自行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 本平台得依稅法規定於撥款時代為扣繳相關稅款,並開立扣繳憑單。如扣繳憑單之受扣繳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稅籍資料應由法定代理人協助提供,並應確保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所得依法申報,本公司就稅務申報義務之履行不負輔導責任。
創作者應確認其所提供之身分與稅籍資料正確,因資料錯誤導致之稅務爭議由創作者自行承擔。
如創作者為應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應自行開立統一發票予委託方或本平台(依實際交易模式)。
本平台收取之手續費為含稅金額,得依規定開立電子發票。
如創作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收款帳戶,應登記為法定代理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帳戶,或創作者本人名義之帳戶,須附法定代理人出具之書面同意,確認知悉並同意該帳戶作為收款用途。本公司不接受無法查驗帳戶持有人身分之收款方式。

第六條 爭議處理與平台調解

6.1 爭議處理原則

委託方與創作者就作品品質、交付內容、報酬或其他事項產生爭議時,本平台鼓勵雙方於交易全程保持友好溝通,並於委託案中明確約定各項條件,雙方之約定將作為解決爭議之重要依據。

6.2 雙方協商終止

委託方得選擇「申請退款」,創作者得選擇「申請退出」,並填寫申請表單後送出,等待對方處理。
被申請方應於七日內處理申請;使用者同意本條款,即預先授權本平台於前述情形自動執行相應之擔保金撥付,如逾期未處理者,系統將於期限屆滿後自動同意申請方之請求並執行。
雙方就終止合作事項(含退款金額、作品歸屬等)達成一致後,由被申請方同意申請,本平台依雙方確認內容自動執行。

6.3 平台介入調解

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任一方得申請本平台介入調解。調解基本原則如下:

本平台依任一方申請介入調解,並依平台規則獨立判斷,有權就已支付之擔保金進行相應撥付。
調解期間,委託方在未取得創作者許可前,不得擅自使用或公開創作者於本次合作中提交之任何作品(含進度稿及最終成品)。
調解期間,任一方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對外公開雙方合作之商業資訊、個人資料或保密內容,違者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申請人應確保所提交之證據材料及陳述之真實性;若因提供虛假資訊導致調解結果偏差,應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對他方或本平台造成之損害。

6.4 歸責認定標準

因創作者原因導致合作無法完成,包含但不限於:

創作者因個人因素(如傷病、私事等)無法繼續創作,且未於截稿日前另行協議。
拒絕或消極回應委託方之合理修改要求。
無正當理由要求追加報酬,遭拒後放棄繼續創作。
創作能力不足,作品水準明顯無法達到委託方原始合理要求。
交付作品存在著作權瑕疵(如抄襲、描圖、剽竊或侵害第三人著作權等)。
未於約定截稿日期內提交通過委託方審核之最終作品。
未經委託方許可,擅自公開合作進度稿、成品或相關保密資料,違反保密義務。
交付作品中含有未經揭露之 AI 生成內容。

因委託方原因導致合作無法完成,包含但不限於:

於創作過程中無故削減報酬、擅自增加工作量、要求附加作品或提出與原始需求相悖之修改。
提出過於模糊之修改意見,致使創作者無從修改。
創作者提交進度稿後,委託方超過七日未回覆或拒絕溝通。
創作者進度稿審核通過後,委託方拒絕或遲未支付下一階段擔保金。
委託方多次長時間未回覆,導致委託延期並拒絕協商截稿日。
要求創作者加入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之內容。
未經創作者同意超出授權範圍使用作品。

6.5 調解申請流程與證據效力

任一方得向本平台提出調解申請,並於規定時間內於調解頁面提供具體原因及真實準確之相關憑證,包含但不限於平台內訊息紀錄、作品版本、交易憑證等。
本平台以平台內訊息紀錄、提交作品及平台交易憑證為第一順位有效證據,本平台有判斷及認定證據之權利。
平台外之通訊紀錄(如私人即時通訊軟體、電子郵件等)得作為輔助參考。
以下情況本平台有權拒絕受理調解申請:
雙方已自行協議完畢且履行完畢後反悔。
交易雙方未使用本平台進行交易或溝通。
交易結束逾三十日後方提出調解。
已進入司法或其他調解程序。
其他本平台認定不符合介入條件之情況。

6.6 調解結果與著作權歸屬

調解結果為本平台依有效證據及平台規則作出之行政性裁決,如無足以推翻原裁決之新事證,已作出之調解結果不予更改。
選擇本平台調解者,即為接受後續調解結果,且調解結果對擔保金之撥付具有執行效力;使用者仍得就其實體權利另循司法途徑主張,本平台調解結果不構成對司法程序之預決或拘束。
合作因故中斷時,無論是否有退款,均不代表作品著作權發生移轉,著作權歸屬由雙方另行協商;如無約定,委託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公開任何進度稿或成品,違者自行依《著作權法》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平台非司法機關,僅能以一般非專業人員之知識水準審核證據,調解完全基於當事人之委託,不保證處理結果符合當事人期望。

第七條 著作權與授權

7.1 著作權歸屬原則

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規定,成品之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原則上歸屬於創作者。委託方取得之使用權利範圍,以委託案中明確約定之授權條件為準;未約定者,推定為「個人非商業授權」。

7.2 授權類型

委託方與創作者得於委託案中約定以下授權類型,並清楚載明授權範圍、地域、期間及用途:

個人非商業授權:僅供委託方個人使用(如社群頭像、桌布等),不得用於任何商業目的。
個人商業授權:委託方得將成品用於個人品牌、自媒體、個人工作室等小規模商業用途,授權費用由雙方協議。
商業完整授權:委託方得於約定範圍內自由使用成果物於商業用途,包含印刷、廣告、周邊製作等。
著作財產權讓與:需另行簽署書面讓與合約,讓與合約應載明讓與之著作、範圍、對價及當事人,並由雙方親簽或以具法律效力之電子簽章完成。讓與後創作者仍保留著作人格權(即姓名表示權、禁止不當變更權等,不得更改作者署名、不得歪曲作品)。

7.3 創作者保留權利

除委託案另有明確約定外:

創作者保留將成品作為個人作品集展示之權利。
創作者得於委託方同意之情況下,公開或私下展示其創作過程。
創作者姓名表示權受《著作權法》保護,委託方使用作品時應適當標示作者。

7.4 委託方義務與禁止行為

委託方不得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範圍使用成果物;如有違反,應依《著作權法》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委託方不得將作品轉授權予第三人,除非委託案另有約定。
委託方不得未經授權,將作品(含進度稿)以任何形式用於 AI 模型之訓練、微調、生成參考或風格學習。
違反前項 AI 使用限制者:
經創作者提交發現報告並經平台查證屬實,本平台得予以記點處分。
經平台提醒後仍未改善,累計達三次以上者,本平台得暫停或終止該委託方之帳號使用權利。
前述處分不影響創作者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權利。

7.5 創作者保證與侵權責任

創作者保證所交付之成品為其獨立創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及人格權。
如因創作者違反前項保證致委託方或本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張權利,創作者應自行負責處理並賠償本平台因此所生損害。
創作者於創作過程中使用 AI 輔助工具者,應於委託案中事先揭露;未揭露者,視為違反保證義務。

7.6 平台授權

使用者授予本平台非獨家、免授權金、可轉授權、全球性之授權,以下列目的使用其在本平台上傳之內容:

提供、維護及改善本平台服務。
生成縮圖、預覽圖及建立服務索引。
於本平台之行銷及宣傳材料中使用(須經創作者事前同意)。
依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供予相關單位。

前述授權於使用者帳號終止後自動終止,但以下情形除外:

法律規定應保存之紀錄。
已依法完成之交易紀錄。
使用者已同意公開之作品集內容。

第八條 使用者行為規範

8.1 禁止行為

使用者在使用本平台時,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提交或展示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公序良俗之內容,包含暴力、歧視性言論、煽動仇恨或性剝削內容。
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肖像權、隱私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以虛假身份、虛假評價、人頭帳號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操縱平台信譽評分。
以任何方式引導委託方或創作者於本平台以外進行交易,包含但不限於透過私訊、社群媒體、通訊軟體等管道提議或促成平台外交易,以規避平台手續費或擔保機制;違者本平台得以暫停用戶服務,並保留追究損害賠償之權利。
散布惡意程式、釣魚連結、病毒或其他危害系統安全之內容。
騷擾、威脅、恐嚇、跟蹤、歧視或以其他方式不當對待其他使用者。
未經對方同意,公開他人個人資料、通訊內容或交易紀錄。
刊登明顯不實之委託資訊或報酬承諾。
未經本平台書面授權,以商業目的爬取、複製或商業利用平台資料。
使用任何自動化程式、機器人、外掛或其他技術手段攻擊、干擾或規避本平台之正常運作。
利用本平台從事洗錢、詐欺、非法集資或其他違法活動。

8.2 內容審核

本平台有權(但無義務)審核使用者上傳之內容,並得移除任何違反本條款之內容,無須事先通知。本平台實施之任何審核措施均屬自願性質,不構成對全部內容負有審核義務之承諾。
使用者對其上傳之任何內容負完全責任,如因此導致本平台遭受損失(包含但不限於行政罰鍰、第三人求償、律師費等),使用者應負賠償責任。
本平台採取「通知/取下」機制(Notice and Takedown),接獲權利人檢舉侵權後,將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處理。

8.3 違規處分機制

本平台建立記點制度管理使用者違規行為:

違規情節

初次處分

累積3點處分

嚴重違規

輕微違規(違反保密義務等)

記 1 點

暫停交易或接案7日

永久終止

嚴重違規(完全使用AI創作、瓢竊他人作品、詐欺等)

永久終止

永久終止

永久終止並追償

第九條 個人資料保護

9.1

本平台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型及處理方式,詳見本平台《隱私權政策》,該政策與本條款具同等效力並一併適用。

9.2 限制行為能力人個資特別保護

本平台對於已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使用者,採取更嚴格之資料保護措施。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得隨時查詢、更正或要求刪除該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個人資料。
本平台不會將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個人資料用於行銷目的。

第十條 保密義務

10.1 使用者因使用本平台而取得他方之個人資料、商業資訊、未公開作品或其他保密資訊者,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揭露或用於委託目的以外之用途。下列情形不受保密義務限制:一、使用者於接觸前已知悉之資訊。二、使用者自行獨立開發而未使用他方資訊者。三、依法律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揭露,但應於法律允許之範圍內事先通知資訊提供方。

10.2 前項保密義務於帳號終止後仍繼續有效,直至下列任一情形發生為止:

該資訊已成為公開資訊(非因違反保密義務所致)。
資訊提供方以書面同意公開。
依法律或主管機關要求揭露。

10.3 使用者不得私自存取他人作品、或未經授權進行複製、盜用、轉賣等,若經作品所有人檢舉,平台得以暫停用戶服務。

10.4 違反保密義務者,應賠償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十一條 平台之責任限制

11.1 服務現況提供

本平台提供委託方與創作者之媒合服務,係以「現況」(As-is)及「現有」(As-available)之方式提供,不對以下事項作出明示或默示之保證:

平台服務之不中斷性或無錯誤性。
委託案之成交率或創作者之接案意願。
成品之品質符合委託方之主觀期待(在非明顯違反委託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者於平台上所提供資訊之真實性、準確性或完整性。
第三方服務(如金流、物流)之服務品質。

11.2 免責事項

本平台於下列情形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所致之損害。
使用者之間因委託契約履行所生之爭議。
第三人(非本平台人員)之行為所致之損害。
使用者經他方引導至本平台以外進行交易、溝通或支付,或以任何非本平台提供之管道從事交易所生之一切損失;該等交易不受本平台擔保金機制、爭議調解程序及其他保障措施之保護。
不可抗力事由所致之服務中斷或損害。
系統維護、升級、修復所致之合理範圍內服務中斷(本平台將盡力事前公告)。
因使用者自身設備、網路環境或操作錯誤所致之損害。

11.3 賠償責任上限

本平台因本服務而對使用者所承擔之損害賠償責任,以使用者因該特定委託所支付予本平台之平台手續費總額為上限。本平台不對任何間接損失、衍生損失、利潤損失、商機損失、商譽損失或資料損失負責,無論該等損失是否可預見。

本項責任上限,於法律強制規定本平台應負更高賠償責任者,不適用之。

11.4 不可抗力

本平台因不可抗力事由無法正常提供服務者,不負遲延或違約之責任。不可抗力事由包含但不限於:

天災(地震、颱風、洪水等)。
戰爭、暴動、恐怖攻擊。
政府行為、法令變更、主管機關命令。
網路中斷、駭客攻擊、電力中斷。
大規模傳染病疫情。
其他本公司無法合理控制之事由。

不可抗力事由發生時,本平台將以合理方式通知使用者,並於事由消除後儘速恢復服務。

11.5 第三方服務

本平台可能整合第三方服務(如金流、客服、推播等),該等第三方服務之品質、安全及責任由各該第三方負責,本平台不就第三方服務之瑕疵或其所致損害負賠償責任,但本平台於選任及監督第三方時,將依合理商業標準進行評估。

第十二條 條款修訂與通知

12.1 條款修訂

本平台保留隨時修訂本條款之權利。
重大變更(包含但不限於費率調整、責任限制變更、管轄法院變更、爭議處理程序變更)將於生效前至少三十日以下列方式通知使用者:
電子郵件通知。
平台登入頁面顯著公告。
行動裝置推播通知(如使用者已開啟推播)。
一般性變更(如錯字修正、表述調整)得於修訂後立即生效。
使用者於變更生效後繼續使用本平台,視為同意接受修訂後之條款。
如不同意修訂內容,使用者應於生效日前停止使用本平台並聯繫客服申請終止帳號;已成立之委託仍依原條款完成履行。

12.2 通知送達

本平台向使用者發送之通知,以下列任一方式為之:
寄送至使用者註冊之電子郵件地址。
寄送至使用者註冊之行動電話號碼(簡訊)。
平台站內訊息或公告。
行動應用程式推播通知。
前項通知於發送後四十八小時視為已送達,無論使用者是否實際閱讀。
使用者應確保其聯絡資訊正確有效,因資訊錯誤所致通知未達之不利益,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與準據法

13.1 準據法

本條款之解釋及執行,均依中華民國(台灣)法律為準,不適用國際私法衝突法則及其他國家或地區之法律。

13.2 協商解決

使用者與本平台或使用者之間因本條款或本平台服務所生之爭議,應優先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13.3 消費爭議申訴

使用者就本平台服務有任何申訴,得透過客服信箱(service@duidui.app)提出,本平台將於收到申訴後十五日內回覆處理結果。申訴未獲妥適處理者,使用者得向主管機關或依法定程序尋求救濟。

13.4 訴訟管轄

如經前述程序仍未能解決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另有強制管轄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 帳號刪除須知

為保障使用者之合法權益,在您確認刪除帳號之前,請詳細閱讀、理解並同意以下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標示之重要事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使用本平台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在法定代理人陪同下閱讀本須知。

14.1 帳號刪除後果

帳號一經刪除,將無法以任何方式找回或復原,您如需再次使用本平台服務須重新申請帳號。刪除後您將承擔因此產生之所有後果,包括但不限於:

帳號刪除完成後,您將無法登入或使用該帳號。
帳號下之全部認證或資格(包含創作者認證、委託接案資格、作品展示資格等)將一併取消,重新申請帳號後需重新認證,不自動恢復。
帳號頭像將重置為預設頭像,暱稱將被釋出,可能由其他使用者使用。
帳號下所有個人資料、歷史委託記錄、交易評價、作品夾內容、收藏、追蹤等資料將全數清除且無法找回,請務必自行備份重要資料。
帳號餘額將依本平台退款程序退還至原支付方式;平台點數(如有)視其性質依本平台公告處理,原則上不予退還現金。

14.2 帳號刪除條件

為保障您及其他使用者之權益,申請刪除帳號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帳號為本人申請、認證及使用,申請刪除之行為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之權益。
帳號七日內無修改綁定手機號碼、修改密碼或找回密碼等安全性操作。
帳號下無進行中之委託合作(包含爭議中或未完成評價之委託)。
帳號餘額為零,且無未結清之款項或爭議款項。
帳號目前無正在進行中之處罰或調查程序。

14.3 刪除流程與完成

符合全部刪除條件後,您可提交刪除申請,本平台將於收到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處理;創作者身份之使用者,本平台將於三十日內處理,並於處理期間持續公示申請狀態。
處理期間內如帳號狀態不再符合全部刪除條件,本次申請將自動失效,如需繼續刪除帳號,須重新提交申請。
您可於處理期間內隨時撤回刪除申請,帳號將不受任何影響;但再次申請時,處理期間將重新計算。
若處理期間內您的帳號涉及爭議、申訴、檢舉、主管機關調查或法院程序,本平台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刪除流程,無須事先取得您的同意。

14.4 刪除後之法律效力

帳號刪除完成後,視為您與本平台間之服務關係終止,但依法律規定或本條款另行約定應繼續存續之條款(包含但不限於保密義務、著作權約定、已完成交易之後續責任、稅務義務等)除外。帳號刪除不影響刪除前已成立之委託契約之效力,相對方仍得依本條款主張其權利。帳號刪除不減輕或免除您在使用本平台期間依相關法律、本條款及各項規範所應承擔之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其他規定

15.1 完整協議

本條款(包含本平台另行公告之隱私權政策、社群規範及各項操作規範)構成使用者與本平台間之完整協議,取代雙方先前就同一事項之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

15.2 條款可分性

如本條款任何條款被主管機關或法院認定為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其餘條款仍繼續完全有效。無效條款應以最接近原條款目的之有效條款取代。

15.3 權利不棄權

本平台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條款所賦予之任何權利,不應視為對該權利之放棄;單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不影響後續或其他權利之行使。

15.4 權利義務之讓與

使用者非經本平台書面同意,不得將其依本條款所享有之權利或所負擔之義務讓與第三人。
本平台得因併購、組織重整或業務轉讓等事由,將本條款之權利義務讓與關係企業或受讓人,並應事前公告通知使用者。

15.5 條款標題

本條款各條之標題僅為便利閱讀之用,不得作為條款解釋之依據。

15.6 語言版本

本條款以繁體中文為正式版本。如有翻譯版本與繁體中文版本衝突者,以繁體中文版本為準。

第十六條 使用者之聲明與擔保

使用者同意本條款時,向本公司聲明並擔保下列事項:

16.1 使用者具備簽訂本條款並遵守其條款之法律權限、權利及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已取得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之事前同意。

16.2 使用者僅基於合法目的使用本平台服務,並遵守本條款及所有適用之法律、法規、命令、行政指導、守則、準則、政策及規範。

16.3 使用者所提供之一切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身分資料、聯絡資料、稅籍資料、銀行帳戶資料、作品資料等)均為真實、正確、完整,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

16.4 保證其使用本平台不違反任何對其具有管轄權之制裁法規。

16.5 使用者未利用本平台從事洗錢、資恐、詐欺、逃漏稅或其他違法活動,亦未協助他人為之。

16.6 使用者違反前述任一款擔保事項者,本公司得依本條款第十七條規定採取必要措施,並保留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之權利。

第十七條 詐騙或可疑活動

17.1 平台之保全措施

本公司依其單方合理判斷,認使用者涉及任何潛在之詐騙、洗錢、資恐、可疑活動或可疑交易時,為保障本公司、委託方、創作者、其他第三人或該使用者本身免於承擔交易取消、交易糾紛、款項爭議、費用、罰鍰、罰金或其他責任,得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無須事先通知:

17.1.1 中止、暫停或限制使用者對其帳號或本平台服務之使用,及/或暫停處理其進行中之交易。

17.1.2 暫停使用者適用本平台擔保金機制之資格。

17.1.3 依有權管轄機關之裁判、命令或要求,保留、處置或移轉使用者帳號內之款項。

17.1.4 於現在或將來拒絕向該使用者提供本平台服務。

17.1.5 為合理保護本公司、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免於承擔風險或責任,暫時保留使用者之款項,保留期間至風險排除或爭議解決為止。

17.2 查證與通知

17.2.1 本公司採取 17.1 措施時,得要求使用者於指定期限內提供補充說明、身分證明或相關交易憑證以供查證;使用者拒絕配合或逾期未提供者,本公司得繼續維持保全措施或進一步終止其帳號。

17.2.2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保全目的另有需要外,本公司應於合理期間內將所採取之措施及其原因通知使用者。

17.3 名詞定義

本條所稱名詞定義如下:

17.3.1 「交易取消」:指因下列事由之一,本平台取消交易:

(a) 付款銀行或金流服務業者取消付款。 (b) 實際收到款項者非正確之收款人。 (c) 未經授權之付款(例如付款人使用失竊之信用卡或遭盜用之帳戶)。 (d) 因違反本條款或本平台其他政策之行為而取得款項。 (e) 依本平台判定申訴或調解之結果應取消交易。

17.3.2 「交易糾紛」:指委託方(簽帳卡或信用卡持卡人)直接向其發卡銀行或其他發卡機構提出交易無效之爭議(包含但不限於 Chargeback 信用卡款項爭議程序)。

17.3.3 「款項爭議」:指委託方或創作者直接向本平台提出之款項爭議。

17.4 本公司責任限制

本公司依本條合理採取保全措施者,不構成違反本條款之違約行為,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外,不對使用者因此所受之任何損失負責。

第十八條 成人向訂製服務(R-18/R-18G)

第一項 定義

本條所稱名詞定義如下:

一、「分級服務」:指本平台所提供之成人向訂製媒合服務,包含 R-18、R-18G 及 R-18/R-18G 混合三類,限年滿十八歲,或依使用者所在地法定成年年齡較高者,以較高標準為準之自然人使用。

二、「R-18 服務」:指含有性表現、裸露或其他依社會通念屬於成年人方得接觸之性相關內容之分級服務。

三、「R-18G 服務」:指含有強烈血腥、暴力、肢解、斷肢、內臟外露、極端身體傷害、解剖、屍體描繪等重度視覺刺激內容,但不含性內容之分級服務。

四、「R-18/R-18G 混合服務」:指同時含有 R-18 與 R-18G 元素之分級服務,應同時遵守本條 R-18 與 R-18G 之全部規範。

五、「分級委託」(Transaction):指於分級服務下成立之創作委託交易。

六、「分級作品」(Deliverable):指創作者依分級委託所創作或交付之作品。

七、「分級認證」:指使用者完成本條第二項所定身分及年齡驗證程序,取得本平台核發之分級服務使用資格之程序。

八、「審查處理」:指對作品中特定部位施加馬賽克、模糊、黑條、像素化或其他適當之視覺遮蔽處理。

術語使用原則:本條款及本平台公告文件,以「分級服務」、「分級委託」、「分級作品」三詞為法定用語,不混用其他近似名詞。

第二項 使用資格與年齡驗證

一、使用分級服務之使用者(無論委託方或創作者),均應完成下列雙重驗證程序:

(一)身分證明驗證:提供有效之政府核發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護照、駕照),並通過本平台或第三方認證服務商之比對。

(二)信用卡試刷驗證:以本人名義之信用卡(不含預付卡、簽帳金融卡及其他依各國法令未滿十八歲得申辦之卡別)進行新台幣 1 元(或等值外幣)之預先授權試刷。試刷僅用於驗證使用者具備持有信用卡之資格,驗證完成後立即取消授權,不實際扣款。

(三)本平台採取前述雙重驗證機制,係依現行技術可行性及商業實務所設計之合理驗證措施。如主管機關就年齡驗證標準另有規定,本平台將依法調整驗證機制。

二、前項驗證限本人辦理,使用者不得冒用、借用或以其他不實方式使用第三人之身分證明、信用卡或其他資料完成驗證。違反者,本平台得立即終止其帳號,並依本條款第十七條(詐騙或可疑活動)規定處理。

三、本平台得依風險管理需要,於下列情形要求使用者重新進行驗證:

(一)本平台收到使用者身分疑義之檢舉。

(二)其他本平台合理判斷有重新驗證必要之情形。

四、使用者未通過驗證、拒絕驗證或驗證資料不實者,不得使用分級服務。已成立之分級委託如事後發現驗證資料不實,本平台得立即停止該委託並依本條款處理擔保金。

第三項 內容禁止規範

下列內容於本平台分級服務絕對禁止,無論委託方與創作者間如何約定,不得作為委託標的。本平台制定本項規範,並非出於商業考量或主觀喜好,係因下列內容在我國法律下構成刑事犯罪,或受國際支付處理機構之合規政策所限制,本平台無法為任何使用者就違法內容提供媒合服務。

一、任何描繪、暗示或可能被合理理解為描繪未滿十八歲之人(包含真實人物及虛構角色和文字)之性內容或性化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一)外觀、體型、設定或描述顯示未滿十八歲之角色從事性行為、性接觸或處於性化情境之創作。

(二)以「實際上已成年」、「異世界年齡換算」、「精靈長壽設定」等理由包裝者,仍視為違反本款。

(三)將未成年角色置於 R-18G 情境(如針對未成年角色之肢解、虐待、極端暴力描繪

二、真人色情或真人重度血腥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未經當事人明確書面同意,以特定真實人物為對象之性化或暴力化創作,均在禁止之列。具體禁止情形包含但不限於:

(一)以特定真實人物為模特兒之色情創作或重度血腥創作。

(二)未經當事人同意之深偽(Deepfake)色情或暴力內容。

(三)以特定真實人物為標的之性化或暴力化二創(包含名人、藝人、運動員、政治人物等)。

(四)復仇式色情或其他未經同意散布之私密影像。

三、極端暴力或非合意之性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一)描繪實際強暴、性侵害並美化加害者之內容。

(二)人獸交、屍交、致死或致重傷之性虐待內容。

(三)涉及實際身體傷害或不可逆損害之內容。

四、煽動、教唆或美化現實犯罪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一)煽動性犯罪之內容。

(二)涉及人口販運、性剝削、性奴役之內容。

(三)以娛樂方式呈現恐怖攻擊、大規模殺戮、種族屠殺等內容。

(四)依任一方所在地法律屬於違法之內容。

五、違反本項任一款之內容,視為違反本平台政策,本平台得拒絕刊登、終止分級委託、下架相關內容並停止對相關使用者之服務。創作者不得承接、委託方不得發布;雙方一旦發現他方有意違反本項,應立即拒絕並通報本平台。

六、違反本項規定者,本平台得採取下列措施,並保留通報司法機關之權利:

(一)終止該分級委託;並得視違規歸責、履約進度及相關情節,決定擔保金之全部或部分退還、凍結、沒入或依法配合相關機關處理。

(二)永久終止違規使用者之帳號(無論委託方或創作者)。

(三)保留相關證據以配合司法調查。

(四)嚴重違反法律規範者,平台有權向相關機關通報。

七、法律依據之變更與更新:法律修正後,本項所引用之內容如有變更,自動適用修正後之規定,不另行修訂本條款。使用者有義務隨時了解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及其更新狀況。

第四項 內容標示與隔絕措施

一、分級標示義務

(一)所有分級服務之委託案及分級作品於發布時,應依其性質明確標示為下列之一:

「R-18」:含性內容但無重度血腥暴力者。
「R-18G」:含重度血腥暴力但無性內容者。
「R-18/R-18G 混合」:同時含性內容與重度血腥暴力者。

(二)標示應顯著、明確,使用本平台公告之標準標籤格式。未標示、錯誤標示或刻意以一般向標籤偽裝者,本平台得記點處分;情節重大者,得暫停或終止其帳號。

二、完整分級認證牆機制

本平台對分級服務採完整認證牆機制:分級服務之委託案、分級作品及相關內容,僅對已完成第二項分級認證之使用者顯示。未完成分級認證之使用者,於下列範圍均無法存取分級內容之任何資訊:

(一)站內隔絕:

平台內所有列表、搜尋結果、推薦區塊、熱門排行。
創作者個人頁面、作品集、評價列表中之分級作品。
站內訊息、交易通知、推送通知之內容預覽。
任何足以讓未驗證使用者識別分級作品內容之介面元素。

(二)站外隔絕:

對外搜尋引擎索引(SEO Meta、結構化資料等)不收錄分級內容。
社群媒體分享預覽(Open Graph、Twitter Card 等)不顯示分級作品資訊。
應用程式商店截圖、推送通知、鎖定畫面預覽不顯示分級作品資訊。

(三)外部分享連結之預告頁:未驗證使用者點擊外部分享連結進入本平台時,僅顯示標準化之分級提示頁,告知該連結指向分級內容並引導使用者完成分級認證。預告頁不顯示分級作品之圖像、影音、標題、創作者資訊或任何其他可識別作品內容之資訊。

三、認證牆內之展示自由

因本平台對分級服務採完整認證牆機制,已完成分級認證之使用者於牆內所見之分級作品,得依創作者與委託方於委託案中之約定呈現(包含未經審查處理之作品)。本平台不另行強制要求對封面圖、預覽圖或內頁進行審查處理。

但下列情形之一者,仍應強制進行審查處理,不得以雙方約定排除:

(一)作品依創作者或委託方所在地法律應審查處理者(例如日本法令要求性器官審查)。

(二)依適用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應限制展示者。

(三)依本條第六項支付處理機構政策應審查處理或限制展示者。

四、內容警告標籤(Content Warning Tags)

(一)創作者上傳分級作品時,應依本平台規範填寫內容警告標籤,包含但不限於:

性別與性向組合(適用於 R-18)。
特殊性癖(Fetish)類別(適用於 R-18)。
暴力描繪程度與類型(適用於 R-18G)。
可能引起不適之元素(如 BDSM、輕度血腥、心理恐怖等)。

(二)標籤之填寫應誠實、完整、不誤導。標籤不實或刻意隱匿可能引起不適之元素者,本平台得依情節記點、暫停或終止帳號。

五、隔絕機制之變更

本平台之認證牆機制為分級服務得以提供之核心基礎。本平台得依技術發展、法令變更或營運需要調整隔絕機制之具體實作方式,但調整後之隔絕強度不得低於本條所定之標準。如因技術變更導致部分隔絕情境無法維持,本平台得暫停該情境下之分級服務,直至隔絕機制修復為止。

第五項 全球販售之地域責任

一、本平台不限制分級服務之地域,但使用者應自行確認該服務於其所在地區之合法性。

二、使用者承諾並擔保:

(一)其於使用分級服務時所在之國家、地區及司法管轄區,未禁止個人接觸、購買或創作成人向/重度暴力內容。

(二)其使用分級服務不違反所在地之法律、法規或道德規範。

(三)其了解部分國家或地區(包含但不限於對成人向或重度暴力內容採取嚴格限制或全面禁止之司法管轄區)對前述內容採取限制立場,並承諾不於該等地區使用分級服務。

三、使用者違反前款擔保致觸犯所在地法律者,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本公司亦保留依當地主管機關之合法要求,配合提供必要資料、暫停或限制特定地區存取之權利。

四、本平台依下列條件,得對特定國家或地區限制或停止分級服務:

(一)該國家或地區法律明確禁止跨境提供成人向或重度暴力內容。

(二)該國家或地區主管機關向本公司提出限制要求。

(三)本平台依商業判斷認有限制必要之其他情形。

第六項 支付處理機構政策優先

一、本平台之分級服務涉及金流處理,受支付處理機構、信用卡組織、第三方金流服務商或合作夥伴(以下合稱「支付合作方」)之內容政策約束。

二、因支付合作方之內容政策、業界規範或合規要求,致特定分級委託不得刊登、付款、交付或繼續提供服務者,本平台得逕為下列措施,不視為違約:

(一)拒絕刊登或撤下相關委託案。 (二)暫停或終止特定分級委託之金流處理。 (三)依支付合作方之要求進行退款、保留款項或調整撥款。 (四)終止特定類別之分級服務。 (五)要求特定分級內容於認證牆內仍進行審查處理(即使本條第四項第三款原不要求)。

三、本平台採取前項措施時,得(但無義務)事先通知使用者;使用者不得以該等措施作為違約求償之事由。

四、使用者了解並同意:分級服務之可用範圍、可接受內容類別及金流處理方式,得隨支付合作方政策變動而調整,本平台將以合理方式公告。

第七項 著作權與授權之特別規定

一、分級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原則上適用本條款第七條之規定。

二、分級作品之公開展示限制:

(一)創作者不得將分級作品於本平台外之未分級或一般向公開場合展示。但於符合適當分級之外部平台(如 Pixiv R-18/R-18G、Patreon Adult、X/Twitter 並啟用敏感內容標示等)展示者,不在此限。

(二)委託方取得分級作品授權後,不得於未分級之公開場合公開使用,亦不得讓未滿十八歲之人接觸。

三、分級作品禁止商業二次散布:除取得創作者書面同意之商業完整授權者外,委託方不得將分級作品以印刷品、周邊、訂閱平台等形式對外販售。

第八項 AI 使用之適用規定

分級服務之創作者不適用本條款第七條第五項之揭露豁免,一律禁止使用生成式AI工具。

第九項 修改條款之特別規定

分級委託因內容性質特殊,創作者於下列情形得拒絕修改並終止委託,已完成階段款項仍應撥付:

一、委託方於委託成立後要求加入第三項所列之禁止內容。

二、委託方要求變更性別、年齡設定致觸及第三項第一款者。

三、委託方要求增加超出原始委託尺度之 R-18G 元素,致創作者面臨身心負擔者。

四、其他本平台合理認定足以使創作者面臨法律風險之修改要求。

第十項 爭議處理之特別規定

一、分級服務之爭議處理,原則上適用本條款第六條之規定。

二、但下列爭議,本平台不予介入調解:

(一)涉及第三項所列禁止內容之爭議,本平台直接依該項規定處理。

(二)涉及使用者所在地法律違反問題之爭議,應由使用者自行尋求當地法律救濟。

(三)涉及內容是否「夠色情」、「不夠色情」、「夠血腥」、「不夠血腥」之主觀品質爭議,應由委託方與創作者於委託案中事先以具體文字、參考資料約定。

三、分級服務之調解過程中,本平台之審查人員可能需檢視具有性表現或重度血腥內容之作品;使用者同意本平台為調解目的得進行該等檢視,本平台對該等內容負保密義務。

第十一項 平台特別免責

一、本平台僅提供分級委託媒合及交易輔助服務,不就分級作品之內容、品質、適法性或交易結果提供保證。

二、本公司不就個別作品內容進行事前實質內容審核或品質保證;惟為遵法、風險控管及平台政策執行,本公司得進行必要之標示管理、形式審查、檢舉處理及內容下架。

三、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不對使用者因分級服務所生之直接或間接損害負責;惟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四、本公司於下列事項不負責任,但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一)創作者所交付分級作品之內容、品質或藝術價值。

(二)分級作品於使用者所在地是否合法。

(三)使用者因使用分級服務而於其所在地遭受之刑事、行政或民事責任。

(四)第三人因接觸分級作品所生之心理、生理或其他不適。

五、本公司於本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仍適用本條款第十一條第三項之上限規定。

第十二項 檢舉與下架機制

一、任何使用者發現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透過本平台檢舉系統舉報:

(一)違反本條第三項紅線之內容。

(二)第四項認證牆機制失效,致未驗證使用者可瀏覽分級內容之情事。

(三)標示錯誤、標籤不實或其他違反本條規定之情事。

本平台應於合理期間內儘速進行初步審查。

二、初步審查認有違反疑慮者,本平台得先行下架該內容,並通知創作者於指定期限內提出說明。

三、審查期間,相關委託案之擔保金保留處理,依本條款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四、嚴重違反第三項第一款(兒少相關)者,不適用本項之下架預警程序,本平台得以直接下架。

聯絡方式

如有任何關於本條款之問題,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本平台:

客服信箱:service@duidui.app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8:00(台灣標準時間,國定假日除外)
通訊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6號5樓

本條款依中華民國(台灣)法律訂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4 月 22 日|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1 日